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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刊登: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2018年1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傅德輝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托,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過去五年的工作回顧

黨的十八大以來的五年,是極不平凡的五年,黨和國傢事業取得全方位開創性成就、發生深層次根本性變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五年來,省委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中央歷次全會、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全面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湖北實施,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五年來,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傢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圍繞大局,依法履職,創新工作,為加快“建成支點、走在前列”作出積極貢獻。

一、堅持立法先行,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推動和規范保障作用

常委會積極落實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緊緊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遵循和把握立法規律,不斷提高地方立法水平,努力實現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共制定或修訂地方性法規和法規性決定57件;集中修改法規138件;廢止法規和法規性決定10件;批準設區的市和“一州兩縣”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83件。

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堅持突出湖北特色,註重可操作性,切實增強與發展省情的適應性。立法服務改革決策。率先制定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條例,推動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穩。制定東湖國傢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自主創新促進條例、專利條例等法規,促推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及時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推動“二孩”政策全面落實。制定神農架國傢公園保護條例,貫徹國傢改革決策,依法規范公園管理。立法加強生態保護。制定水污染防治條例,成為我省“最嚴格的治水法典”。率先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為國傢立法做出有益探索。根據法律授權,首次作出應稅大氣、水污染物環境保護稅適用稅額及項目數的決定。我省基本形成水、土壤、大氣“三位一體”的生態環保法規制度。立法回應人民關切。制定食品安全條例,嚴守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制定農村五保供養條例,合理確定供養標準和生活保障。制定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維護業主合法權益。制定或修訂農村扶貧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辦法等法規,努力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立法推進社會治理。制定全國首部關於社會信用信息管理的地方性法規,促推信用湖北建設。制定或修訂價格條例、安全生產條例、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條例、志願服務條例等法規,促進社會治理創新。

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發揮主導作用。把握立項、起草、協調、審議等重要環節,加大對法規重點問題的協調,提前參與法規調研起草工作,涉及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的法規草案由人大主導起草。廣開立法言路。充分聽取人大代表、社會各界和有關專傢、基層聯系點的意見,開展基層聽證、第三方聽證、網上聽證,不斷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堅持科學方法。分層建立立法專傢智庫,對意見分歧大、社會關註度高的法規實行“三審四通過”,建立重要法規向全國人大匯報、與國傢有關部委溝通制度,對法規核心條款的科學性、合理性、廉潔性和社會效果開展論證評估,註重增強法規實施效果。

紮實推進市州行使地方立法權。及時貫徹黨中央、全國人大的重大決策和省委的要求,決定設區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會自2016年1月起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通過推動設立立法機構、充實立法力量、完善立法工作制度,加強對立法規劃、起草、審議、報批等環節的指導,推進市州立法工作順利開展。

二、履行監督職責,支持和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常委會依法開展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推動黨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共聽取審議年度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工作報告25個和專項工作報告67個,開展執法檢查17次、專題調研24次、專題詢問5次,聽取法規實施情況書面報告25件。依法備案審查規范性文件326件,研究審查公民提出的審查建議7件。

聚焦經濟轉型升級加強監督。開展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能、加強政府性投資監管、發展現代金融等專題調研,組織代表對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鄂西生態文化旅遊圈、科技創新示范園區、新型產業基地等進行視察,加大對年度計劃執行、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十二五”規劃實施中期評估和“十三五”規劃編制等工作監督,聽取審議省政府關於國有企業改革、服務業發展、農村公路建設等工作報告,促推全省經濟持續健康發台中馬桶不通展。

聚焦深化預算審查加強監督。建立完善預算聯網監督系統和工作機制,依法對預算收支實行全口徑全過程監督。作出《關於進一步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決定》,督促政府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審計查出問題部門整改情況同步報告機制,並對省政府職能部門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專題詢問和滿意度測評,“屢審屢犯”現象明顯好轉。

聚焦生態環境保護加強監督。聽取審議省政府關於環境治理、礦產資源保護、省“兩院”生態環境案件辦理情況報告,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法、再生能源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組織湖泊保護、水污染防治執法檢查和專題詢問,對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清單和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開展專項督查。督促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限時辦理整改清單和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意見,污染物超標排放、圍網養殖、黑臭水體治理等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得到切實整改。

聚焦增進民生福祉加強監督。開展食品安全法、農村扶貧條例、安全生產條例等執法檢查,組織以城鄉低保和醫療救助資金為重點的民政資金專項檢查,督促省政府實行公積金新政、城市綜合管理等惠民便民新措施,持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荊楚行”等活動,推動解決一批重大民生問題。

聚焦維護公平正義加強監督。聽取審議省“兩院”關於民事訴訟法實施、刑事訴訟法實施、全省法院執行、全省職務犯罪案件辦理等工作報告,加強對司法機關的工作監督。建立半年聽取審議省“兩院”工作情況報告制度和人大監督與檢察院法律監督銜接機制,出臺《關於加強對司法工作監督的決定》,推動人大司法監督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成人大系統首傢司法監督工作平臺,加強全省各級法院庭審活動監督。切實做好人大信訪工作,共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2萬餘件次,推動市縣人大開通陽光信訪平臺。

三、依法行使決定權、任免權,及時把省委決策主張轉化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

著力提高重大事項決定水平。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完善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共作出決議決定39件。省十二屆人大三次、五次會議分別作出《關於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決定》和《關於大力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的決定》,實施取得明顯效果。貫徹省委相關工作要求,及時修訂湖北省各級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進一步規范工作范圍、程序和落實機制。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堅持黨管幹部原則與人大依法選舉任免有機統一,先後任免地方國傢工作人員1020人次。制定並實施《湖北省國傢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組織辦法》,全省共組織2萬餘名國傢工作人員莊嚴宣誓。

四、認真做好代表服務、換屆選舉和聯系交往,統籌推進人大工作完善發展

不斷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建立健全常委會聯系代表、代表聯系人民群眾制度,加強履職平臺建設,暢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工作的參與,邀請省人大代表每屆至少列席一次常委會會議,並參與集中視察、專題調研和執法檢查。堅持所有法規草案送全體省人大代表征求意見,重大立法項目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表決。積極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審議人大代表議案18件,督促辦理人大代表建議3402件,見面率和辦結率均為100%,代表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6%以上。每年選擇一批重大議案建議,由主任會議成員重點督辦、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領銜辦理、人大代表參與督辦,產生良好示范效應。註重加強代表培訓,共組織我省全國人大代表參加專題學習167人次,舉辦11期省人大代表培訓班,培訓代表1500餘人次,初任代表培訓實現全覆蓋。

依法指導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及時修訂《湖北省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保證換屆選舉工作的正確方向。嚴格執行換屆紀律,加強對選舉工作全過程監督,確保選舉風清氣正。全省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圓滿完成,代表結構進一步優化。

拓展人大工作聯系和對外交往。積極配合全國人大開展立法調研、執法檢查和專題調研,做好北京、上海、香港、臺灣等代表團全國人大代表來鄂視察調研相關工作。通過邀請市縣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列席常委會會議、上下聯動開展執法檢查等方式,加強工作聯系和指導。擴大與國外地方議會交往,成功舉辦中美省州立法機關合作論壇,接待俄羅斯聯邦委員會主席等率團訪問湖北,增進國際社會對湖北的瞭解。

剛剛過去的2017年,是省十二屆人大依法履職收官之年。在省委和蔣超良同志的直接領導下,常委會堅持緊扣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主動作為,在抓好“一要點三計劃”工作落實的同時,著力推動人大工作創新發展。一是組織開展“聚力脫貧攻堅、人大代表在行動”活動。組織全省9.3萬名五級人大代表參與脫貧攻堅,共走訪貧困群眾19.6萬戶,提出並轉辦交辦意見建議3.21萬件,各級政府已辦理3.01萬件,推動解決瞭醫療、教育、產業扶持、基礎設施建設等一批突出問題。特別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領導同志,全國人大在鄂常委、代表和各地黨政負責同志都以代表身份帶頭參加活動,有力推動“代表行動”在促進脫貧攻堅工作落實、發揮人大職能作用、提升代表履職能力、活躍縣鄉人大工作等方面取得滿意的效果。二是促推全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點選取“萬企萬億技改工程”、民營制造業補短板、高標準農田和水利建設、綠色宜居示范鄉村建設和鄉鎮污水處理等4個專題,深入各地開展專題調研,結合聽取審議省政府專項工作報告,形成有質量的調研報告供省委決策參考,並組織人大代表進行專題視察,促推工作落實。三是推動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創新“環保世紀行”活動方式,聚焦96個實際問題,組織6個執法檢查組、8個督導組開展全方位督導檢查,有力推動環境突出問題整治和配套政策措施落實。四是大力推動法律法規有效實施。針對立法與法規實施銜接不夠的問題,確立法律法規實施與立法並重的理念,以當年頒佈台中抽化糞池的5部重要地方性法規實施為抓手,著力構建“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推動、法規實施機關實施、社會參與”的法律法規實施大格局,以法律法規有效實施助推法治湖北建設。五是全面推動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全國人大有關要求,省委召開專題會議,出臺專門文件,全面加強縣鄉人大組織機構、工作機制和自身建設,常委會全力推動,目前,全省縣鄉人大主職實行專職配備,縣鄉人大機構設置、工作機制進一步規范,基層政權建設得到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進入新的發展時期。

各位代表!過去的五年,是全省人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全面依法履職取得顯著成效的五年;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各項制度建設不斷完善發展的五年;是強化基礎、補齊弱項,各級人大工作整體推進的五年。這些成績來之不易,最根本的在於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科學指引,歸功於黨中央和省委的堅強領導,歸功於全體省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共同努力,歸功於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對人大工作的重視支持和社會各方面的有力配合。在此,我謹代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向長期關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級黨委政府、各級人大代表、各有關方面和社會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常委會的工作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主要是:立法的主導作用有待進一步增強,推動法律法規貫徹實施的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監督的實效性有待進一步提升,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工作有待進一步深化,服務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能力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對此,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認真研究解決。

五年的工作體會

五年的實踐豐富多彩,五年的探索彌足珍貴。實踐使我們進一步歷練瞭忠誠於黨和人民的思想行動自覺,強化瞭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的責任擔當,加深瞭對新時代人大工作規律性的認識和把握。今後的工作中更好地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始終把握以下幾點:

第一,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旗幟鮮明講政治。五年來,常委會高度重視政治建設,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及人大工作的重要論述,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定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國人大決議決定和省委工作部署,自覺把黨的領導貫穿於人大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常委會黨組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要求,認真履行政治領導責任,勇於面對問題,註重加強協調落實,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加強對機關黨組、專門(工作)委員會分黨組的領導,充分發揮黨員委員、代表作用,保證人大各項工作遵循黨的主張、依法順利推進。實踐證明,黨的領導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特征和最大優勢,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領導,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

第二,必須始終堅持服務大局,積極發揮人大職能作用。五年來,常委會工作始終註意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主動對接和服務省委重大決策部署,找準依法履職與服務中心的最佳結合點。註重務實謀劃、善作善成,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重點難點,把推動解決實際問題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提高工作實效。註重在監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監督,加強與“一府兩院”溝通協調,實施正確監督、有效監督,形成在省委領導下,各司其職、相互支持、共謀發展的良好氛圍。實踐證明,人大工作隻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動、在大局下落實,才能在履職中體現擔當、在盡責中奮發有為。

第三,必須始終堅持人民至上,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主體地位。五年來,常委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納入人大工作重要議題,通過依法行使立法、監督、決定等職權,著力推動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同時,通過邀請公民旁聽常委會會議、立法調研和執法檢查征求人民群眾意見等途徑,引導公民有序參與民主政治建設,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就是尊重人民主體地位;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就是保證人民當傢作主。常委會堅持以代表為中心的工作導向,把提升代表履職素質作為代表工作的重要基礎,把加強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作為人大工作的關鍵環節,把充分發揮代表作用作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途徑。實踐證明,人民的信賴擁護和代表的支持參與,始終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深厚力量源泉和牢固政治基礎。

第四,必須始終堅持與時俱進,奮力推動人大工作創新發展。五年來,常委會註重創新工作思路,發揮人大整體優勢,堅持集體行使職權,激活專門(工作)委員會的優勢和力量,加強同政府職能部門的聯系溝通,推動上下級人大整體聯動,形成全省人大工作“大合唱”。註重創新工作機制,每年推出一批創新成果,建立健全立法、法律法規實施等一系列長效工作機制。註重創新履職方式,綜合運用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打好“組合拳”,提高依法履職能力和水平。實踐證明,隻有緊跟時代脈搏、把握發展規律、富於創造創新,才能使人大工作永葆蓬勃生機和旺盛活力。

第五,必須始終堅持強基固本,切實加強常委會及機關自身建設。五年來,常委會黨組積極承擔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著力抓好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認真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六條意見,轉作風、改文風、正會風、樹新風。著力加強履職能力建設,完善常委會委員履職規定,辦好法制講座,抓好履職培訓。著力推進幹部隊伍建設,完善機關學習、教育、管理等制度,每年開展主題創建活動,黨員幹部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不斷提高。實踐證明,打鐵必須自身硬,隻有持之以恒加強常委會及機關自身建設,才能以更好的作風素質為人民履職、讓人民滿意。

今後五年工作的建議

黨的十九大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清晰標註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這一新的歷史方位,科學描繪瞭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宏偉藍圖。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一屆二次全會全面開啟瞭“建成支點、走在前列”新征程,確立瞭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的新目標。未來五年,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決策部署,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奮力開創新時代湖北人大工作新局面。

在學思踐悟黨的十九大精神上提升新境界。全省各級人大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為政治建設的重中之重,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上來,把力量凝聚到十九大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上來。深刻理解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歷史地位、豐富內涵;深刻理解新時代基本特征、主要矛盾、戰略舉措和重大部署;深刻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特征是黨的領導,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全面領導、推進新的偉大工程的系列要求;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傢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須長期堅持、不斷完善;深刻理解加強人民當傢作主制度保障、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目標任務和重大舉措;深刻理解使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成為全面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成為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的工作要求,更加自覺地堅定“四個自信”,落實新時代人大工作的新部署,為人大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作出新貢獻。

在全面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上展現新作為。要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統籌推進省人大和市州、自治縣人大立法,進一步加強改革發展、生態保護、社會建設等重點領域立法;充分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完善立法機制和程序,加強能力建設,著力提高立法精細化水平。健全推進法律法規實施工作機制,將推進法律法規實施工作與加強法律法規宣傳、落實法規實施情況報告制度、執法檢查、立法評估等結合起來,推動法治湖北建設。按照正確監督、有效監督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聽取審議工作報告、專題詢問、質詢等監督方式,增強監督實效和活力;更加關註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更加關註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新期待,找準監督著力點。全面落實省委關於完善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有關文件和新修訂的地方性法規,完善工作機制,有效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貫徹省委意圖,依法行使好任免權。

在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上取得新成效。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準確把握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變化和階段性省情,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進一步推動保障和改善民生。豐富民主形式,拓寬台中洗水塔民主渠道,不斷擴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參與人大工作的廣度和深度,把全省人民的聰明才智和積極性、創造性匯聚到現代化強省建設上來。推動各級人大常委會、“一府兩院”聯系代表常態化,建立健全代表重點建議督辦制度,不斷提升辦理質量和實效。貫徹以代表為中心的工作導向,把代表工作貫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過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人大代表的履職服務,健全工作平臺,加強培訓考評管理,更好發揮代表的主體作用。

在加強自身建設上樹立新形象。要全面加強新時代省人大及其常委會黨的建設,堅持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落實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要求,認真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嚴明紀律規矩,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精神和湖北省實施辦法,馳而不息改進作風,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推進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設,探索完善符合地方國傢權力機關特點、充滿活力、富有成效的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加強幹部隊伍能力素質建設,更加重視對市縣鄉人大的工作聯系和指導,全面提升全省人大工作的整體水平。

2018年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貫徹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決勝全面小康、建設現代化強省的關鍵一年,也是新一屆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的第一年,做好開局起步的工作至關重要。根據年度工作要點的安排,我們建議重點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堅持立法與中央和省委改革決策部署相銜接,認真制定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推進年度立法計劃實施,審議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二是著力提高監督工作實效,聽取審議省政府“十三五”規劃實施中期評估、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等專項工作報告;開展東湖國傢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社會信用信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實施情況執法檢查,繼續抓好法律法規實施。加快推進全省地方人大預算聯網監督,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機制。三是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工作機制,落實各級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本級人大報告制度。認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四是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紮實開展“代表行動”,進一步健全縣鄉人大工作機制,推進人大系統信息化建設,奮力推動人大工作不斷邁上新臺階。

各位代表!時代賦予歷史重任,人民寄予殷切期望。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務實重行、砥礪奮進,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創造荊楚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不懈奮鬥!

來源:湖北人大

(責任編輯 郭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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